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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所大宗商品交易及商品金融法律服务中心启动2015年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年鉴(法律部分)编写工作

交通事故文集 周军律师 2016-01-05 18:51:56  312

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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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在中银律所周俊利律师的牵头下,联手中国大宗商品著名学者赵远,中银律所大宗商品交易及商品金融法律中心启动2015年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年鉴(法律部分)编写工作。

实务中,大宗商品交易法律问题频出,却一直未有书籍对此进行系统梳理探讨。而大宗商品交易几乎都关乎国计民生,法律风险不加控制,是安全交易与发展的一大隐患。本次编写工作是我国首次对大宗商品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在牵头人周俊利律师的组织下,本次会议成立了年鉴(法律部分)编写小组,周文文律师、郭玉璇、韩笑、赵佳琦等都会参与编写工作。其中,周俊利律师更是2014年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年鉴的编委之一。对大宗商品交易领域有深入研究、见解独到犀利的经济学家赵远作为编写小组的顾问,对编写小组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指导,并引导编写小组理顺工作思路。

该年鉴有望2016年春节前完成初稿。

                                                   

哈密交通事故律师,哈密交通律师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如急救费发票、医疗费发票、护理费发票、伙食补助费发票、营养费发票、亲属处理交通事故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发票、交通费发票和鉴定费发票等,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防止无凭无据权益无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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