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20842 青岛市 | 经济类
父亲于03年购得两处住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其大女儿28岁),04年父亲再婚,生于一女,请问现在这两处房产的归属权只属于大女儿的吗?由于房证在父亲手上,继母想卖掉房子分财产给她的女儿(二女儿),请问其它人对这处房产有支配的权利吗?
[问题补充: 请问如果房产证在大女儿的手上,那父亲还有房产处分权吗?如果父亲执意要将财产分给二女儿一半,是不是即使房证上的名字是大女儿,也只能服从分配的意愿呢?
2人已解答
万方亮律师
北京市鑫诺律师...
北京-西城区
房子登记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财产,你父亲和你继母没有权利处分的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父亲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