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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们是叙永三友打叶复烤有限公司伙食团的员工,该公司每年从8、9月份开工到来年的4、5月份结束,只能生产7、8个月。其它几个月不生产放假,没有工资。我们从01年就到该公司伙食团上班了,08年以前该公司没有与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在08年与我们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第一次从08年的1月签到08年的4月,我们实际是从07年的9月开始上班的。第二次是从08年的9月签到09年的4月结束。我们这几年上班期间所有的双休日、法定假日、社会保险、等公司从来没有给过我们一分钱。哪想到在今年7月24日该公司突然给我们发来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终止了我们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我们找到单位要求给予我们这几年的经济赔偿以及我们上班期间双休日、法定假日等费用。公司给答复是:他们与我们签订的合同属于季节性劳动合同,08年签订的合同以及以前的事实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不属于与他们连续签订劳动合同,最多只补偿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我想请问陈律师,单位的说法成立吗?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补偿,我们的这种情况真的不算连续工龄吗?望陈律师给予我们答复一下,时间较紧,望尽快。我们这种情况聘请您的话,大概要多少费用。现在我们也没有什么证据,连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我们,我们最短的员工也有4年了,我们共有10人,不包括像我们这样的其他几百员工。我的电话是:1321936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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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力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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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等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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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