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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32608   北辰区 | 民事类
您好!我是在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由于单位自拟的合同条款不合理,所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类似协议,也没有上任何保险。在上班之前,口头承诺校方可以教到本学期末,校方提出要是提前辞职要扣半个月工资,之后便在该培训机构上班。平时和别的老师交流,哪怕不到两分钟,都会被要求停止交流,但是校方管理人员(两位校长)想什么时候聊天就什么时候聊天,在经历多次这种情况之后决定离职,但是由于未到之前口头承诺的本学期末,校方提出要扣半月工资。由于工资是有基本工资900+实际上课的课时费组成(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校方便提出要扣总工资的一半,而我一直理解的就是基本工资的半个月。之后跟校方协商,但校方吵闹,所以第二天便没再去上班。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该如何解决?另外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实际工资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1160)还是基本工资应是最低工资标准(1160)?谢谢!
5人已解答

梅志新律师    北京陈晓琼律师...

北京-通州区

1、协商不成只能申请仲裁,仲裁时就不要承认约定扣钱的事情,而且法律规定除了有关培训或保密才能约定违约金;你那个口头约定是违法法律规定的; 2、实际工资应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齐志龙律师    天津致信律师事...

天津-河西区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侯锦彬律师    天津市益清律师...

天津-南开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周奕凯律师    天津昊哲律师事...

天津-南开区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贾金勇律师    北京腾宇律师事...

北京-宣武区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