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1981 哈尔滨 | 民事类
某村民承包某鱼塘,面积100亩,时间为5年(2008年—2013年)。承包当年共投放放资金35万元。该鱼塘于1992被国土资源局征用,但属于只征不用,由村委负责发包给承包户。
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8月4号发通知该承包户限其在2009年8月11号前完成干塘、清理鱼苗等。政府亦不作任何补偿。在该承包户还没有来得及干塘,鱼苗未出售的情况下,国土资源局在2009年8月12号强行填塘,使其造成15万元经济损失。
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该向谁索赔?
3人已解答
薛建强律师
黑龙江高盛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可以要求索赔,可以向发包方索赔也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索赔。
张先力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
江苏-徐州市
可以向发包方及国土资源局要求赔偿。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