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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1981   哈尔滨 | 民事类
某村民承包某鱼塘,面积100亩,时间为5年(2008年—2013年)。承包当年共投放放资金35万元。该鱼塘于1992被国土资源局征用,但属于只征不用,由村委负责发包给承包户。 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8月4号发通知该承包户限其在2009年8月11号前完成干塘、清理鱼苗等。政府亦不作任何补偿。在该承包户还没有来得及干塘,鱼苗未出售的情况下,国土资源局在2009年8月12号强行填塘,使其造成15万元经济损失。 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该向谁索赔?
3人已解答

薛建强律师    黑龙江高盛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可以要求索赔,可以向发包方索赔也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索赔。

张先力律师    江苏彭隆律师事...

江苏-徐州市

可以向发包方及国土资源局要求赔偿。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