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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37867   龙岩市 | 民事类
婚 内 协 议 书 男方: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女方:琴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人民政府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现已生育一男孩八岁.为了约束双方的行为,建立比较和睦的夫妻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男方每月给女方五千元(5000)人民币的生活费用.(因为女方没有工作及经济收入) 2.在女方没有经济收入非情况下家庭各项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如银行贷款.车子按揭款.房产按揭款.(注:在对方不 知情的情况下的外债不知情一方可以不负责偿还.) 3.在婚姻持续期间如果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男方一次性给予女方三十万元(300000)人民币的补偿款.(如女方没有过错 由男方提出离婚可在原补偿款的基础上追加百分之四十.)如女方提出离婚无须支付给男方任何费用。 4.以上各项均是双方自愿协商拟定.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签名 ) 女方 (签名 ) 见证人 (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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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钰律师    福建知力律师事...

福建-福州市

离婚协议签订后,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