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04345 深圳市 | 民事类
2009年9月8日20:30左右,我上班时忘记戴厂牌!与门口的两个保安发生挣吵!后叫来四人共六人对我进行殴打!在过程中我将一名保安的下体抓伤!我身上多挫伤!现在对方要求赔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4人已解答
郭叔平律师
河北恒星律师事...
河北-邯郸市
你好:
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话。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周阳律师
湖南锐鹏律师事...
湖南-郴州市
你也可以要求赔偿。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对方也有责任,你不承担全责。
熊世松律师
广东潇水律师事...
广东-东莞市
你好,你应当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