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fa104345   深圳市 | 民事类
2009年9月8日20:30左右,我上班时忘记戴厂牌!与门口的两个保安发生挣吵!后叫来四人共六人对我进行殴打!在过程中我将一名保安的下体抓伤!我身上多挫伤!现在对方要求赔付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4人已解答

郭叔平律师    河北恒星律师事...

河北-邯郸市

你好: 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话。 郭叔平 律师 电话:13832080774

周阳律师    湖南锐鹏律师事...

湖南-郴州市

你也可以要求赔偿。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对方也有责任,你不承担全责。

熊世松律师    广东潇水律师事...

广东-东莞市

你好,你应当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