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40243 南京市 | 行政类
还有3天所以很急,写的太多了,怕有不清楚的,所以写的很详细,请看的师傅耐心点向下看,也请帮忙解答下我的疑问,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因出小区时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徒弟在我侧后方),在离路牙还有半米停靠电动车,这时右侧过来一辆汽车停在路口看着这边距离有至少2.5米以上,我看到当时有点挡道就向前让了点,看到侧面可以通过时告知对方可以过去,该车主还是看着我说:“你眼瞎了么?”我就说:“你这人怎么说话呢?”车主看我年龄小(我20出头,对方快40的人),就下车掐住我的脖子,之后衣服扣子被弄坏后我也还手掐住对方之后从电动车上下来直接把车子放倒在地。
之后被路人拉开后,打算离开的,结果对方从汽车后备箱拿出半米多长带齿轮状的刀具(希望找到人回答算不算刀具),我就到处找东西,这时找到个砖头,(当时徒弟去拉住对方,没有对车主出手)打算对方对我出手后自卫使用,后被路人劝阻后把砖头扔了,这时车主拿着刀具跑到我旁边,车主老婆也在拉着他,我用双手抓住对方的手和刀具,双手被扎破右上臂也被其刮伤差不多8公分的伤口,当时没有在意,之后又被路人拉开并把车主的刀具拿走了(徒弟只是拦着对方,没有对其出手)。
路人又说没事就赶快走吧,我也打算骑着车子离开,但是车主又从后方过来抓住我掐我脖子,之后双方互相有身体接触,之后抱在一起摔在地上扭打在一起双方都被对方打了几拳,之后又被路人拉开,这时在车主小区门口认识他的人和路人,有的在劝架,有的人拉偏架,我被人抱住双手,路人在劝双方消消气算了的时候,车主一位朋友从后方拿了个棍子冲过来对着我的后背砸了过来,当我转头看时,车主和其朋友对我殴打,(徒弟看到这时想过来拉架,在后面该小区认识车主的人把我徒弟制住)我想反抗的时候拉架的人在后面抱着我,我当时挣脱双手拉住我的人还在后面抱着我的身体,之后只能站在原地对着车主还了几拳,之后左眼角眉毛被打伤,当时眼角就流了好多血,这时路人看到一群年龄大的人,欺负我一个年龄小的。之后路人也看不过去了,有的人就在喊赶快报警。趁乱的时候车主的朋友就跑了,打完电话我看到车主要开车走,我就在车前拦着车主,之后有路人称车主就是小区的人,我就放其离开。之后站在原地等警察来处理。
等到了警察之后,这时其中有一位警官下车后问了下打人方人呢,之后在路人中有一个年长的人说是我儿子打的人,看到出警的警察喊了句什么,可以看出双方肯定认识,之后随年长的人去了他家。很多路人为我抱不平的时候打算把当时的情况告知给出警的警察,可是出警的警官也没有向一个对其说情况的人做笔录,剩下的一位警察只是问我伤要不要紧,要不先去医院看下伤逝,我说没事。他随后又问了下打人的人呢,我说应该在小区里,这名警察也没有对路人做笔录就带着我进小区找人了,找了有几分钟我看到了车主的车子,这时我想起来能帮我作证的只有路人,该小区的人不可能帮我说话,所以打电话给徒弟,问他还有没有留下来做证人的,他说还有几个人,我说让其帮我要几个刚才愿意帮我做笔录的证人的电话。过了一会徒弟打电话说他们都不愿意留下来联系电话。
我之后随剩下的警察出小区,问:“他为什么刚才不做笔录?”他说:“当时说什么的都有不好做笔录。”我之后也没有办法,就在心里想就算不好,当时也会有人知道现场的情况,现在不做笔录之后想找人都找不到,你们在想做笔录都是小区附近的,肯定不会为我说话。之后车主随便瞎编借口,我也没有办法。
随后去医院就诊后又去派出所做笔录,做完笔录后警官说先去吃个饭后回来调解。吃过饭后回到调解室,那个认识打人方的警官问我:“伤怎么样,打算怎么处理。”(眼镜缝了8针,没有骨折,右上臂大概8公分伤口,脖子充血红肿,右手背面,双膝盖擦伤,手指被刀具扎伤)我就问他:“另一个打人的,你们怎么处理呢?”他说:“车主愿意负全部责任,但是其不愿意说出是哪个人,他们说对其劝解让车主说出另一个参与人。”我问:“车主拿着刀具把我右臂刮伤,还有我的左眼眼角的伤这些怎么算?”他说:“问过车主那个是小锯条不算刀具,而且你的这些伤构不成轻伤,也不算刑事案件,只是民事纠纷。”我问:“那刀具在哪里,怎么是小锯条?”他说:“这个还要调查。”随后问我:“你想怎么解决这个事情?”我说:“我反正不要钱,你们要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他说:“那你说怎么样你才能满意,那你列个清单,写出个123,要是不满足你哪一条就不满意。”我说:“也不是非要满足所有的要求才算调解满意啊。”他接着说:“想要双方都很满意的判决,那只有上法院诉讼,让法官来判个123来,又问你们是不是要求我们派出所来调解,不需要就写份说明。”我说:“既然都在这里了,肯定先让你们调解了,但是我希望能公平公正的处理。”他说:“你觉得不公平可以反应更换警察处理。”我说:“这个也没必要,我也相信警官能好好处理。之后问他车主打人算不算违法,就没有什么处罚?”他说:“我没说他不违法。”接着也没回答怎么处罚说也不能只问你一个人也问问另一个人。然后就问车主:“那你也说说情况?”车主说:“他先骑车子撞到我的车的,之后又先动手打人。”我听了之后当时就气疯了,心想还有这么不讲理的人,瞎编借口还说的那么理直气壮。就说:“我这个年龄比你小那么多怎么可能还没事先出手跟你打架,而且我的车子跟你的车还有那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撞到你的车,就算撞到你的车子,我都理亏了,还怎么可能先出手打你。”车主就说:“就是你撞我的车子还出手打人的。”我心想今天才打的架也不能当时就能调解好就说:“今天不能调解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我们下次在谈吧。”警官接着说:“那我们在找些证人做下笔录吧,那你们约个时间看看什么时候在调解。”我说:“最近都有时间,那最好早点。”车主说:“下个星期没时间,想想之后说下下个礼拜2,8天后了。”警官说:“那就下下个礼拜2吧。”
到了8天后,双方到了之后。还是那个警官问我:“伤怎么样了,还需要接着治疗么?”我说:“眼睛还有点发炎,头部有的时候还有点疼,反正疼的时候还在吃止痛药。”他说:“要是还需要看病就没办法调解。”我姑姑也是跟着我一起去的,就说还是先调解吧,老那么拖着也不是办法。警官说:“那就说下双方有什么要求吧?”我让车主先说的。车主说:“车子,衣服,还有头疼。说之前脑淤血才出的院。”之后我就问了下警官说:“你们对调解双方说的要求和说辞,是不是能了解事情的真相或者说要求拿出相应的一些证明,肯定是属实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警官说:“我们不是法院,不能还原事情的经过和起因,而且你们当时的地方也没有监控录像调资料,你们各有各自的说法只能靠证人说辞。而且我们这调解不像法院,没办法对双方要求的那么细,要求提供鉴定证明,对所诉讼的情况都能证明是否属实。”我就说:“车子肯定不是我弄的。”另一个做笔录的警官2就把打架当天的经过又说了一遍,只是说到动手时说:“你们一个说是他先骂你之后下车先动手掐你脖子的,一个说是先双方骂起来之后你踹了他一脚先动手打他的,不过后面的情况,说到车主是拿了一个小锯条,找到的一些证人说你眼角的伤是他用拳头打伤的,不是用棍子打的,但是你们的起因没有找到证人证实到底是什么情况,之后你们都负伤了,责任一人一半。”我说:“既然说证人,那我徒弟一直都在场,还有车主的老婆和孩子。他们至少也可以说吧?”警官2说:“车主说你徒弟也参与了并且拉住他,但是没对他动手,只要参与的人是没办法作证的,车主的老婆孩子是亲属也没有办法作证。”我就说:“车主说我把他车子踹的,上次在调解室是说被车子撞的,这边有监控和录音的吧。”警官1摇摇头说:“没有。”我就说:“那车主说我踹的,那他提供出来鉴定结果,对比脚印大小,只要能证明是我搞出来的我也认了。”车主也不说话,之后就坚持说:“退一万步讲就算衣服和看病的钱都可以不要,也要赔偿车子的损失。”我就跟警官说没有证据证明我肯定不可能认的,而且打架都不在车主车子旁边,我也就那么大怎么可能因为争吵就跑过去踹车主的车子一脚还先动手打人吧?反正提供不了证据是我踹的,我也坚持没有踹他的车子,之后想问他3个问题的,1:车子相距多远?2:是我过去打你的,还是你下车打我的?3:打架的地方是否在车子旁边?但是还没有问,他就说不赔偿车子今天就调解不了。之后民警又说约时间解决。又约到了下个星期2,之后双方就都回去了。
事情经过现在就是这样,还没有到下次的调解。
想咨询下:另一个没有找到的打人方是不是应该受到处罚?车主知道另一个人的身份但是不说出实情,而且说承担全责,有没有什么过错?车主拿刀具没有造成轻伤,是不是就没有什么责任了?本人打架的经过属于自卫么?现在没有录像,又找不到在场的证人,现在他们说我徒弟参与打架,他只是拉架,没有动手,可以当作证人么?现在派出所调解流程是不是像警官说的那样在没有查证事实是否属实就进行调解?车主现在诬赖我,应当怎样自我保护?
1人已解答
马宝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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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
相信公安机关会查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