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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40748   乌鲁木齐 | 民事类
房产纠纷 本人3月底在昌吉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房产是共有证,当时卖房女主人的老公在外地,女主人通过电话和她老公商量的卖房价款,收定金的数额,还有她老公的身份证号码,签的购房协议,支付了定金,到约定办理产证的时间快过了,女房主打电话说老公不同意卖房,房子不卖了,我们已按约定筹齐了房款,是一次性付款,卖方把我们起诉了,说是他俩正闹离婚,女房主趁他外出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卖房之事他根本不知道,事前女主人也未和他商量,不代表他的意愿,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 我想资询各位专家,我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请给我一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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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高律师    江西昌荣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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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该双倍支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