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46520 保定市 | 民事类
你好 我是一家电动车小店的老板,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县里新接了一个小店因为初来咋到就还用了原来的员工。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员工因为同行来店门口抢生意 就发生了争执 结果把对方人给砍了一刀,然后这个员工就跑了 对方报了案 经派出所 调解我方先垫付了5000元住院费 ,因这俩员工关系较好派出所口供上说是我指使得。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上有什么承担比例吗(我与打人员工的)要是万一这个员工反咬一口说是我指使得会给我带来什么不良后果 如果派出所找不到人又是什么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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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春律师
河北-
雇工致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视受害者的伤情,由雇工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