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fa105798   青岛市 | 民事类
我在现在的单位是07年进来工作的,做仓库管理,今年初09年换了岗位做办公室内勤,现在老板要求我换工作,做质检。我不想换,老板一定要调换,所以不想做了,合同要到2010年1月到期。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
3人已解答

于伏海律师    北京志霖律师事...

北京-东城区

你好,你们合同上对工作岗位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具体的约定按约定执行,单位如果调换岗位必须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不同意,那单位属于违约,劳动者可以申请辞职,单位必须给与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李建成律师    北京博善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可以要求补偿。

何律师    海南

海南-海口市

虽然,单位有用工自主权,但也应依法行使,单位应与你协商,不能直接强制,如你在这情况下被迫辞职,单位应法给你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