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51270 兰州市 | 刑事类
您好:
我在驾驶公交车运行时,和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轻微刮擦,并未对其造成伤害。当时我把车停下后并未下车,对方却和其19岁得儿子强行打开我公交车的后门上来先动手打我。我在和其打斗过程中用一铁棒打伤了该男子。后经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3人已解答
李海明律师
甘肃合睿律师事...
甘肃-兰州市
对方先动手只能说明其有过错,你的行为应不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李佳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取决于对方侵害你的程度和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也不排除防卫过当。
殷国丰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