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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51270   兰州市 | 刑事类
您好: 我在驾驶公交车运行时,和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轻微刮擦,并未对其造成伤害。当时我把车停下后并未下车,对方却和其19岁得儿子强行打开我公交车的后门上来先动手打我。我在和其打斗过程中用一铁棒打伤了该男子。后经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3人已解答

李海明律师    甘肃合睿律师事...

甘肃-兰州市

对方先动手只能说明其有过错,你的行为应不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李佳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取决于对方侵害你的程度和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也不排除防卫过当。

殷国丰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