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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52170
广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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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
一位朋友是名农村幼儿教师,非正式的。学校曾于1998年向其收取一笔所谓建校集资款,(说修建幼儿园教室),金额为15000。在修建过程中,她有在学校和政府的允许下在外租房教学。而现在学校已修好房,但却不再兑现当时的承诺,让其搬回新修的教室里。请问:根据法律,她该怎样捍卫自己的利益?万一和学校无法和解,她能大概能退回多少钱?(收据有注明说付利息,但并未标明多少)。
1人已解答
李国蓓律师
北京必奕律师事...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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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
可以按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