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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54377   杨浦区 | 民事类
公司老板是做销售货物的,开了5家门店,每个门店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现在公司缺人,就让我去其中一家门店(公司)上班,做的是非合同签订的工作岗位。我岗位是成本会计,让我去其他门店(公司)做营业员,我拒绝了3次后,以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将我辞退,并我不给任何经济补偿。我在公司做了半年,签订3年合同。现在公司以这种拒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炒我鱿鱼,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3人已解答

陈海峰律师    上海君拓律师事...

上海-卢湾区

公司的行为违法,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丁龙律师    上海申渝律师事...

上海-徐汇区

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赔偿。

殷国丰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公司做法严重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