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08724 菏泽市 | 民事类
两个二年级学生在校时发生冲撞,至使一方骨折,学校却不认有责任,责任由肇事双方自己承担,请问学校有没有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比?
4人已解答
张珉珉律师
北京-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主要是看学校是否具有过错,这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想通过诉讼解决,关键是要掌握学校具有过错的证据。
殷国丰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学校有责任,应该承担至少20%的责任
刘家人律师
河南豫宛律师事...
河南-南阳市
1 。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义务。
2 。应该承担责任。
3 。少部分。
4 。聘请律师参加。
律师
-
(1)造成对方骨折的一方应承担过错责任,有监护人负责赔偿。
(2)学校承担一定过错责任,如管理、提醒、教育责任。
(3)如果是两同学戏戏被撞同学也有少部分过错责任,如没有及时注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