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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11086   沈阳市 | 民事类
我弟2002年与刘平离婚,2006年病故。去年在我父亲病重时(我在外地),刘平在医院拿两张空白纸让我母亲签字(也代我父签字),办理了房屋赠与和公证。房子赠与孙子16岁,刘平是兼护人。我父现在想撤消赠与该怎麽办?请律师解答谢谢!
8人已解答

赵全星律师    北京市

陕西-西安市

只要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父亲和母亲就有权撤销赠与;在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只能收集刘平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你父亲和母亲才能撤销赠与。

牛国荣律师    北京市智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应该到公证处办理撤销赠与公证

李伟律师    华峰律师事务所

辽宁-锦州市

已经办理公证了,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

李红伟律师    辽宁信敏功律师...

辽宁-大连市

你好: 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

赵井燕律师    辽宁轩信律师事...

辽宁-沈阳市

应到公证处办理撤销赠与公证。

律师   

-

您父亲到公证处撤销或以现在意愿重新公证一份遗嘱即可。

李宪刚律师    河北柏辉律师事...

河北-石家庄市

去公证处办理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刘平在空白的纸上让你母亲签字,再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你父母并不知情,你弟媳的行为属于合同欺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你弟媳的行为属于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合同欺诈,签订的赠与协议是无效的,公证处没有调查清楚,也有失职的责任。你父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赠与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