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fa289582
渝中区
|
民事类
您好。我与单位(医院,事业单位)签定固定期限合同:2008年7月1日到2016年6月30日。现在想辞职,该怎么办?会赔钱吗?谢谢
2人已解答
张龙飞律师
广东
-
提起一个月提出,不需赔偿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
-
朝阳区
你可以按照你的工作期限获得下列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