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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93536   汕尾市 | 经济类
您好!请问父母已逝,名下房产及存款、有价证券由三个女儿及长男孙(外孙)继承已分配各占25%,房产现由其中一女暂住(当时是方便照顾父亲)母06年已逝,问题是房产分配后,其余两姐妹要求暂住方签订租赁协议,条件是租金可优惠,比中介优惠,具体未约定,所收的租金作房屋维修用,合理吗?(注:房屋是一厅四房,暂住只占二卧一书房,父亲生前房间最大,空置)暂住方已每月包请钟点工搞清洁费用约200元)。问题补充: 到目前为止尚未找到遗嘱
3人已解答

乔传浩律师    天津律师事务所

天津-南开区

在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所留遗产一般是由继承人平均分割的,也可以协商分割。据您介绍的情况您们对遗产已做了分割,那么您们应该按照分配的份额,各自行驶权利。关于房屋可以变现后分割所得款,也可以协商归于一人,由他按照其他人的份额给付款项。您所说的租赁协议,律师认为因为居住人本身对房屋就享有相应的部分权利,所以如果他只是行驶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的话,不应该存在租赁问题并支付租金。当然如果您们采取不同的形式并协商一致同意按此执行的话,法律是不予干涉的。

邹兵律师   

广东-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吴君瑜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

广东-深圳市

这个可以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按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