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fa294744   凯里市 | 经济类
我的母亲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了60%,然后贷款了2万元(我母亲名字贷款),支付剩余的40%和房子的装修。一年后我母亲与甲结婚,甲有一儿子。2万元是甲和我母亲婚后一起偿还。现在贷款已经还完,去办理房产证,房产证只有我母亲的名字,而且房产证已经办好。婚前没有财产公证。我想咨询一下: 1、假如我母亲去世,甲和他儿子是不是有继承权? 2、这房子是不是婚前财产?我母亲对这房子是否可以自由处理,如果把房子转给我和我妹妹,房产证只有我和我妹妹的名字,甲对这房子还有继承权吗? 3、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这房子属于我和妹妹应该怎么办呢?
1人已解答

张晓宏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

北京-朝阳区

1、甲有继承权,他儿子如果是在您母亲与甲结婚时已满18周岁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则没有继承权。 2、是婚前财产。但对婚后40%的增值部分甲可以主张一半的权利。过户后,甲对房子没有继承权。 3、您母亲首先分割房子,将甲的份额析出,然后过户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