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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96123   绥化市 | 民事类
家庭成员:父亲,我(已婚,有一子),妹妹(已婚) 我的母亲于去年11月病逝,生前拥有一份商业大厦的股份(每年可分股息),病危之际曾留下遗言将股份留给我,没有成遗书。现在我的父亲将要在婚,但大厦的股份未更名,无任何书面继承分配的说法,只是由我暂时领取着每年的股息,家人商量如大厦变卖时分得的总钱由我和妹妹四六分,也未成文,我想了解,因为这份股权大厦不同意更名,还有变卖的意项,能变卖多少钱现在是未知数,如果在我父亲婚后才出现变卖分钱的情况这份股份会不会由我的后妈分得?是否现在应做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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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宏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

北京-朝阳区

该股份原属于您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您母亲去世后,该股份的一半属于您父亲所有,一半属于您母亲的遗产。您母亲的口头遗嘱只可以由您继承一半股份。在您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家人)没有纷争时,可以书面达成处分分割该股份的协议。在该分割股份的协议中,您父亲声明放弃自己所占的一半股份,并放弃继承另一半股份的继承权,全部股份归由您和妹妹所有,最好将协议进行公证。只要在您父亲婚前达成这样的协议,这样股份的增殖和分红与您父亲就彻底没有关系了。 如果不这样,股份在您父亲婚后的增殖部分和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