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fa299661
临沂市
|
民事类
我与丈夫属于再婚,办理婚宴收取了6万礼金,丈夫是本地人,我们都在一个县城上班,所收礼金中他的亲戚占多数,为了结婚,布置新房,购买家具等花去2万,是在登记结婚前他在家私店赊的,婚后用礼金偿还了家具钱和酒席,剩余3万他存在他个人帐户下,婚后感情不和离婚,请问这3万和家具我能要求分配吗
2人已解答
于柱律师
山东宇鹏律师事...
山东
-
济南市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于家亮律师
山东恒岳律师事...
山东
-
东营市
可以要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