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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99661   临沂市 | 民事类
我与丈夫属于再婚,办理婚宴收取了6万礼金,丈夫是本地人,我们都在一个县城上班,所收礼金中他的亲戚占多数,为了结婚,布置新房,购买家具等花去2万,是在登记结婚前他在家私店赊的,婚后用礼金偿还了家具钱和酒席,剩余3万他存在他个人帐户下,婚后感情不和离婚,请问这3万和家具我能要求分配吗
2人已解答

于柱律师    山东宇鹏律师事...

山东-济南市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于家亮律师    山东恒岳律师事...

山东-东营市

可以要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