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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302577   吉林市 | 经济类
我与现任丈夫在1998年结婚,我们都是二婚,他有一男孩,我有一女孩。我们在2000年购买了一房产,产权是每人各占50%。此房于2008年卖掉,然后用此房款及又填一部分购买了现在的住房,产权100%是他的名。想问一下我对这套房子有什么权力,如他先我不在了他的儿子对这房子有什么权力,或我先他不在了,我的女儿有什么权力。
2人已解答

杨长喜律师    河南明耀律师事...

河南-洛阳市

1、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半所有权,如果你们结婚时子女不满十八周岁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属于继子女关系,与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2、如他先不在了,你可以划分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然后由他儿子、你女儿和你均等继承; 3、如你先不在了,他可以划分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然后由他儿子、你女儿和他均等继承。

孙喜春律师    吉林国洋律师事...

吉林-长春市

按你的陈述,该房屋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具体继承问题需根据日后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