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咨询解答

a476346744   蓟县 | 刑事类
老板为了给工人发工资,自己弄了账16万的假支票,找了老王兑换支票,但没有兑那么多知识先兑出10万,以后的钱双方签了协议说等支票到期提出钱来在付给他,然后老板就拿这10万给工人发了工资了,但是支票到期后居然发现时假支票,老王就在经侦立案了,请问这个老板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这个老板去拿这10万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发出去的这10万元要追缴回来吗?
3人已解答

李伟律师   

天津-

有涉嫌伪造、编造金融票证罪或诈骗罪。要看具体情节。另外无论哪个罪,十万元都构成数额巨大,有期徒刑是跑不了。一同去拿钱的人并不一定犯罪,要看是否同谋,或明知是假支票。如果同去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一般不会有问题。发出的钱是不能追回。只能由老板赔偿,但是老王要起诉。

齐志龙律师    天津致信律师事...

天津-河西区

涉嫌诈骗,老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陈晓云律师    北京市辽海律师...

北京-海淀区

和老板拿去这10万元的人要承担返还责任。 开具假支票的责任由老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