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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20530   武汉市 | 民事类
工伤致右脚确诊骨髓炎,没钱治疗,老板要一次性解决,不然就要跟我拖着打官司。我咨询过法医,骨髓炎起码可以算8级伤残,如果治疗不好截肢了算6级。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截肢了,假肢费用是不是老板承担?那么我可以报多高的价钱出来?
7人已解答

赵慧律师    陕西博硕律师事...

陕西-西安市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据此,你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安装假肢的费用;至于辅助器具的价钱应当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杨汉卿律师    北京宝择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吴京京律师    北京市天依律师...

北京-西城区

一百万是根本不可能的,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承担安装假肢的费用;至于辅助器具的价钱应当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魏国鹏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

北京-朝阳区

可以得到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罗建雄律师    湖北楚义君律师...

湖北-武汉市

你好!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至于假肢费用报100万,肯定没有法律依据的。而有的项目是按武汉市社平工资计算。每月有2000多。

蒋正星律师    福建重宇合众律...

福建-泉州市

您好! 【1】按照你说的,老板是否有给你投社会保险; 【2】若有从社会基金给予支付,若没有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 【3】建议可以先协商解决,不行再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田晓峰律师    广东融关律师事...

广东-深圳市

假肢费用由老板承担;根据不同等级确定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