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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364113   南通市 | 民事类
情况:幼儿园邀请家长参加六一亲子活动,活动前提老师告知家长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在活动中,家长带着孩子在没有任何障碍物的平地上参加比赛,突然自行摔倒在地(幼儿园有监控录到:无人碰挤,地面无障碍),家长左脚骨折,孩子无恙。请问,对于此事,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责任呢?如果有,应承担哪及方面的责任?
5人已解答

周琦律师    辽宁万宸律师事...

辽宁-沈阳市

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事先告知家长需参加活动,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 活动中,家长在没有任何障碍物及没有其他人挤碰的情况下自行摔倒,导致受伤骨折。家长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幼儿园没有过错,不承担过错责任。

林太龙律师    江苏甘露律师事...

江苏-镇江市

无责,但最后做好沟通,人之常情

刘建平律师    江苏包信律师事...

江苏-苏州市

幼儿园要承担责任的。

路光亮律师    江苏国磊律师事...

江苏-盐城市

没有责任。

孟子君律师    北京惠诚(成都...

四川-成都市

你好,如你所诉情况应该由行为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