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364113 南通市 | 民事类
情况:幼儿园邀请家长参加六一亲子活动,活动前提老师告知家长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在活动中,家长带着孩子在没有任何障碍物的平地上参加比赛,突然自行摔倒在地(幼儿园有监控录到:无人碰挤,地面无障碍),家长左脚骨折,孩子无恙。请问,对于此事,幼儿园是否应承担责任呢?如果有,应承担哪及方面的责任?
5人已解答
周琦律师
辽宁万宸律师事...
辽宁-沈阳市
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事先告知家长需参加活动,要穿便于运动的鞋子和服装。
活动中,家长在没有任何障碍物及没有其他人挤碰的情况下自行摔倒,导致受伤骨折。家长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幼儿园没有过错,不承担过错责任。
林太龙律师
江苏甘露律师事...
江苏-镇江市
无责,但最后做好沟通,人之常情
刘建平律师
江苏包信律师事...
江苏-苏州市
幼儿园要承担责任的。
路光亮律师
江苏国磊律师事...
江苏-盐城市
没有责任。
孟子君律师
北京惠诚(成都...
四川-成都市
你好,如你所诉情况应该由行为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