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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amlight   江北区 | 民事类
劳动纠纷,想找被告(单位)单位以前的同事作证,或者申请法庭调查取证。 问题: 1如果我以前的同事(目前在被告单位就职)为我做证人证言,证人的姓名在开庭时是必须公开的吗? 2.如果改为:申请由法院向这些以前的同事调查取证,这些被调查取证的对象(以前同事)的姓名会在开庭时公开吗? 3.如果因被告单位的违法行为,让原告承受了巨大的长期精神压力,而导致疾病,并治疗一年至今未治愈。关于 被告给原告造成的巨大精神压力与原告疾病的关系,可否找主治的专家医生在开庭时作证,证明二者之间的关系? 这有用吗? 4 或者申请法庭向这个专家医生调查取证,可以吗?谢谢了!
3人已解答

林莉律师    北京市齐致律师...

北京-朝阳区

1,证人的姓名在法庭是要公开的,而且还需要出庭接受询问。 2,会被公开的。 3,可以找专家说明关系,但基本无实质作用。 4,法院不会接受这样的申请。

杨汉卿律师    北京宝择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是必须公开的。

郭军律师    北京两高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你好! 1、证人的姓名应当明确。 2、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3、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