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452024 吉安市 | 民事类
我们家在2011年卖房,买房者付了一半订金,入住房屋一年,另一半房款需要在有国有房产证过户给他后才付。在2014年12月之前未过户给他,算违约,每个月需付利息给他。我们现在办不到房产证,想提前终止合约。合约中无对我们有利的,如压在他那的房款没算利息,也没有计算房租。合约只是签名,没有盖手印和公证。现在不卖了,怎么弄,直接计利息给回原订金,可以拿回房子吗?
2人已解答
殷国丰律师
北京-
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子,退回对方的已付出房款。
田忠贵律师
北京市盈科(珠...
广东-珠海市
如果违约的话,可以解除合同,拿回房子。但要赔偿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