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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510709   长沙市 | 民事类
我分别于2008年和2009年借给一朋友(张家界人)总计9万元,。月息百分之五,付了近一年的利息,收了约三万的利息后。到2009年下半年就再也没有了。近几年联系也少了。但朋友承认还钱。就是没有。请问我怎么才能得到这些钱?谢谢!
3人已解答

李福明律师    广西磊诚律师事...

广西-桂林市

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财物以偿还借款。

姜昱律师    陕西锦园律师事...

陕西-西安市

您好,如果多次向朋友主张仍不还款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强制执行。谢谢

赵井燕律师    辽宁轩信律师事...

辽宁-沈阳市

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