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1646808 西城区 | 民事类
请问本人在北京没有指标,用有指标的人买车,车和牌照都用他的名字,但是车辆付款人是我自己的名字。 要是买车前签一份 购车协议,车辆所有权拥有者是甲方我,乙方为车辆登记者,但只是借其名购车,乙方对该车没有任何权利。同时该车辆所有责任及费用都由甲方负责。 请问这样的协议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公证之后是否有法律效应?
2人已解答
邢珂铭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
北京-朝阳区
属于公证处业务,可直接咨询公证处。
齐自新律师
北京中伦文德济...
山东-济南市
这样的事情个人估计公证部门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