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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136280   临沂市 | 民事类
女方在婚内将共同财产转移到其父亲名下,我起诉法院离婚,法院判未离。在这期间,女方未经我同意,又将该房产卖给他人,现已办理完过户手续,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他们在房产局成交价格是十八万五,该房屋市场价为三十万。女方对买房人说我不在家,打电话我不接,找不到我,买房人知道我们的婚姻有矛盾,我有买房人的电话录音,请问我能追回我的房子吗?如果起诉我该起诉谁?我咨询过很多律师,说法不一,我很迷茫,希望能找到最可靠的解决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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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永海律师    山东拓成律师事...

山东-临沂市

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产登记,追回房产,详细解答及处理,请找律师。

殷国丰律师    北京市中盾律师...

北京-朝阳区

女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远远低于房屋市场价将房屋卖给他人,可以追回你的房子。.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