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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540882   红桥区 | 民事类
我在2013年8月出售了一套我名下的房屋 买方在入住后说下水管漏水 说我欺瞒违约 让我负担违约责任 被我拒绝 买方去法院起诉了我 在法院调解下我同意担负500元 并注明涉诉房屋今后的与我无关 但买方要求我仍然要对涉诉房屋的质量负责 请问二手房有保修期吗?在什么情况下要我负责?保修期是多久?
3人已解答

张鹏律师    天津瀚洋律师事...

天津-津南区

没有特别约定保修的就没有保修义务,一般出售前的固有问题对方可要求你程度。如果双方已达成调解确认今后问题与你无关,对方就无法再找你了

李保忠律师    辽宁铭星律师事...

辽宁-沈阳市

需要看证据及约定

齐志龙律师    天津致信律师事...

天津-河西区

具体需要看证据及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