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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517066
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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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
我们家属于8几年写的分担,写的是 甲的宅基地旁的一地方是乙的 垃圾堆, 后经政府发宅基地使用证 证上写的甲宅基地概括了乙的 (垃圾堆)的地方,现在乙方仍说按照分担走, 两方因此产生纠纷, 这样的话是 《垃圾堆》 是甲方 还是乙方.. 拥有使用权! 那方占有法律保护权利
2人已解答
何志华律师
四川银桥律师事...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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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
只要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没有被撤销,甲方享有权利
李保忠律师
辽宁铭星律师事...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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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有法律保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