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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563542   崇文区 | 刑事类
事情发生在2013年6月7号下午4点左右,我儿子在河边玩耍,嫌疑人从后方跑过来把我儿子撞入河中溺水身亡,第二天就遇涨洪水,尸体也未找到,我儿子生于2003年12月7日,嫌疑人出生于1999年6月7日,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事故发生后我无法面对这种痛苦,事情一直没有解决,拖到至今,恳请帮我分析分析,感谢了
6人已解答

李佳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

北京-东城区

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胡海春律师    北京汉威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承担民事责任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要求赔偿

赵江涛律师    北京市易理律师...

北京-朝阳区

至少赔偿

牛国荣律师    北京市智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有证据证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建成律师    北京博善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建议先报警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