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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592334   石景山区 | 民事类
1、本人是2014年9月底入职,试用期答应我是4000元,扣去20%给我3200两个月。第三个月经过协商工资变成3500元,但因未完成公司的任务有时被扣200,有时被扣400。后来我要求他给我上保险,但工资就变成了3000元。请问计算工资应该以哪个为准? 2、公司是私营企业,没给上公积金,我的双倍工资能加上公积金吗?
2人已解答

牛国荣律师    北京市智舟律师...

北京-朝阳区

以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到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

李建成律师    北京博善律师事...

北京-朝阳区

您好,咨询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