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147595775 朝阳区 | 经济类
乡政府为拆迁人,村民为产权人,每户中的每个人50平米安置平价面积(以户口为准,夫妻一方不在本村的,有结婚证可照顾也享受50平米)。
产权人因女儿(有户口)与女婿(无户口)准备离婚,提出拒绝女婿享受50平米安置面积,自己也不买。女婿反对要告产权人。
请问这合法吗?有法可依吗?
6人已解答
李佳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只要拆迁时还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女婿的权利就要得到保障,不允许其他家庭成员放弃。
刘雪梅律师
北京融嘉律师事...
北京-海淀区
只要没有离婚,女婿就享有50平米的安置面积。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合法的
牛国荣律师
北京市智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是合法的
赵江涛律师
北京市易理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合法
曲延兴律师
山东同济律师事...
山东-烟台市
合法,只要没有离婚,女婿就享有50平米的安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