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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595775   朝阳区 | 经济类
乡政府为拆迁人,村民为产权人,每户中的每个人50平米安置平价面积(以户口为准,夫妻一方不在本村的,有结婚证可照顾也享受50平米)。 产权人因女儿(有户口)与女婿(无户口)准备离婚,提出拒绝女婿享受50平米安置面积,自己也不买。女婿反对要告产权人。 请问这合法吗?有法可依吗?
6人已解答

李佳律师    北京市惠诚律师...

北京-东城区

只要拆迁时还未办理离婚手续的,女婿的权利就要得到保障,不允许其他家庭成员放弃。

刘雪梅律师    北京融嘉律师事...

北京-海淀区

只要没有离婚,女婿就享有50平米的安置面积。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合法的

牛国荣律师    北京市智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是合法的

赵江涛律师    北京市易理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合法

曲延兴律师    山东同济律师事...

山东-烟台市

合法,只要没有离婚,女婿就享有50平米的安置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