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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640404   上海 | 民事类 ¥5
我儿子小学4年级,满10足岁,在校发生意外事故,他本人下课时,在地上嬉戏,然后仰天爬行回座位时,脚无意中碰上教室门,第一次碰上时,该门为闭合状态,快到座位时脚再次碰上门,但此时有同学在座位上用双手扶住门(原因不明),导致手指被夹伤(无骨折无肌腱损伤,仅逢合)。该意外事故我方需承担多少责任,责任的划分是看性质还是受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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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忠贵律师    北京市盈科(珠...

广东-珠海市

责任的划分看行为,
  • 追问:行为导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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