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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653258   衡阳市 | 民事类
你好,我一个朋友一年前借我50000块钱,写了借条,答应3个月时间还清,除了过年的时候还了6000,一直到现在没有还钱,最近2个月,电话号码也换了,微信也不回我话,我去他家问他家人,他爸妈只说他出去打工了。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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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起诉 债权两种情况: 第一,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债权,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自债权债务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有具体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张树贵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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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证明您与朋友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其次,需要确定是否存在还款期限的约定,(1)如果存在还款期限约定,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2)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