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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47655386   赣州市 | 刑事类
你好,我与另两人合伙并挂靠期其它公司资质,在承接工程中发现其中一人利用各种理由将合伙资金占为已有(利用送礼办事等)且送高余少档烟酒多达150余万,但在其送礼前,合伙人当时被其欺骗,在支出单上均有签名,送礼金额高达300多万金额,现找其清算,其一概不认帐,说大家签字就认可,但实际收礼人回溃回来的信息,子无息有,这属于诈骗还是非法侵占,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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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律师    江西同茂律师事...

江西-宜春市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是诈骗

高冬竹律师    江苏得望律师事...

江苏-南京市

我认为,以认定职务侵占性质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