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147655386 赣州市 | 刑事类
你好,我与另两人合伙并挂靠期其它公司资质,在承接工程中发现其中一人利用各种理由将合伙资金占为已有(利用送礼办事等)且送高余少档烟酒多达150余万,但在其送礼前,合伙人当时被其欺骗,在支出单上均有签名,送礼金额高达300多万金额,现找其清算,其一概不认帐,说大家签字就认可,但实际收礼人回溃回来的信息,子无息有,这属于诈骗还是非法侵占,要如何处理?
2人已解答
刘群律师
江西同茂律师事...
江西-宜春市
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是诈骗
高冬竹律师
江苏得望律师事...
江苏-南京市
我认为,以认定职务侵占性质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