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190344 烟台市 | 民事类
2010年5月18日,因为以前我的父亲和我的邻居有点过解,我的父亲在途经我邻居家门口的时候,我邻居和其妻子将我爸来了个突然袭击,按倒在地打了一顿,头部、前额都打出了血。我爸在反抗过程中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打到我邻居身上(具体位置记不清了),才得以脱身!
我爸随后打电话给我,我立刻打110报警,可当我打110告诉情况时,110服务员告知我,已经有人报过警,事后我找人问了问,居然是打我爸的邻居报了警,居然称是我爸没事找事打他。随后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后把我爸叫到派出所,询问了当时的情况,我们实话实说的,然后我带我爸到诊所包扎了一下。
2011年3月9日,我爸居然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工作人员说,我的邻居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爸打他。
我现在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做准备工作,希望有好心律师帮我的忙。
3人已解答
贾军涛律师
河北-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我认为你父亲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派出所可能以互相故意伤害处理的,原因是对方的陈述与你父亲的陈述不一致造成的。下一步你应当到派出所调一下案卷,看内容是否有利于你方;第二步是找一下是否有证人在场;第三步积极应诉。
丁良振律师
山东正途律师事...
山东-济宁市
你们可以反诉对方,你们有伤也可以要对方赔偿.
于柱律师
山东宇鹏律师事...
山东-济南市
要是法院呢,你们也可以反诉对方啊,你们有伤也可以要对方赔偿啊,过错要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