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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215970   唐山市 | 民事类
2008年底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做个小生意,当时3个人商量好是平均出资,但由于我的两个朋友没有现金,他们两个各出资5000元,其余的钱由我先行垫付,2009年5月时由于各种矛盾,我们的生意结束,由于是朋友关系,很多帐目不是很详细,我也碍于情面没有深究,最后我们协商决定,他们两个人各自给我写了一个7000元的欠条,此后我和两个人都失去了联系,到今年已经两年了,我拿着欠条却没有办法讨要欠款,我应该如果维护我的权益.这当中如果产生费用会由谁来担负,因为很多朋友都劝我说,一共14000元,走法律程序有可能拿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得花钱,即便要到了钱也可能不够支付相关费用,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希望律师能帮帮我,谢谢!!!
5人已解答

王竹军律师    河北刘永利律师...

河北-廊坊市

1、应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不高,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 3、申请强制执行不用交执行费。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向法院起诉。

贾金勇律师    北京腾宇律师事...

北京-宣武区

直接起诉处理。

倪振杨律师    浙江创欣律师事...

浙江-金华市

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律师费直接与律师协商确定!

谢友林律师   

广东-

可以向法院起诉 诉讼费并不高 但如果请律师代理的话花费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