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215970 唐山市 | 民事类
2008年底我和两个朋友一起做个小生意,当时3个人商量好是平均出资,但由于我的两个朋友没有现金,他们两个各出资5000元,其余的钱由我先行垫付,2009年5月时由于各种矛盾,我们的生意结束,由于是朋友关系,很多帐目不是很详细,我也碍于情面没有深究,最后我们协商决定,他们两个人各自给我写了一个7000元的欠条,此后我和两个人都失去了联系,到今年已经两年了,我拿着欠条却没有办法讨要欠款,我应该如果维护我的权益.这当中如果产生费用会由谁来担负,因为很多朋友都劝我说,一共14000元,走法律程序有可能拿不到钱不说,还有可能得花钱,即便要到了钱也可能不够支付相关费用,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希望律师能帮帮我,谢谢!!!
5人已解答
王竹军律师
河北刘永利律师...
河北-廊坊市
1、应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不高,律师费可与律师协商。
3、申请强制执行不用交执行费。
刘子若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向法院起诉。
贾金勇律师
北京腾宇律师事...
北京-宣武区
直接起诉处理。
倪振杨律师
浙江创欣律师事...
浙江-金华市
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律师费直接与律师协商确定!
谢友林律师
广东-
可以向法院起诉
诉讼费并不高
但如果请律师代理的话花费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