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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胜 律师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公司并购公司清算股份转让

程胜律师文集
    股权转让合同非本人签名 股权转让瑕疵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导读:一般说来,合同中附生效条件的,至条件达成后合同生效。如果股权转让合同中有两条生效规定,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时如果其中一方签非本人签名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接下来,由笔者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解析股权转让瑕疵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案情简介:股权转让合同非本人签名2005年11月7日,原告彭某和被告梁某作为甲方(二者系夫妻),与作为乙方的被告王某签订了转让某金公司股权的合同。某金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梁某和彭某分别出资640万元和160万元,各自持有80
    夫妻出资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
    导读:当今社会中以“夫妻店”的形式开公司的并不少。在夫妻出资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形下,夫妻财产并未进行分割,这样的公司是否具有法人人格?接下来,由笔者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进行解析。案情简介:夫妻出资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7日,原告彭某和被告梁某作为甲方(二者系夫妻),与作为乙方的被告王某签订了转让某金公司股权的合同。某金公司于2005年1月27日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梁某和彭某分别出资640万元和160万元,各自持有80%和20%。合同中第13条约定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第4.1
    股东请求优先认购新增资本 优先认缴出资权是否受期限限制
    案情简介:股东请求优先认购新增资本被告科某公司增资扩股前原告一蒋某占股权14.22%,系公司最大股东;原告二红某公司出资比例5.81%。2003年12月16日,科某公司召开股东会,涉及科某公司增资扩股800万元和该800万元增资由第三人陈某认缴的内容,经75.49%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蒋某和红某公司投反对票。同月18日,科某公司和陈某签订《入股协议书》,约定由陈某出资800万元认购615.38万股。同月25日,科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为1090.75万元,陈某占56.4%。期间,红某公司于12月22日向科某公司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 对僵局有过错方可否解散公司
    导读:在特定情形下,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享有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但是如果解散公司的局面就是该股东造成的时候,其还有权请求公司解散吗?接下来,笔者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为您论述“对僵局有过错方可否解散公司”的问题。案情简介:股东请求解散公司富某公司系外资企业,永某公司占40%的出资比例,仕某公司占60%的出资比例。富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仕某公司委派两名,永某公司委派一名。自2005年4月起,永某公司和仕某公司因富某公司的厂房租赁交易、公司治理结构安排、专利权许可使用等问
    董事涉嫌损害公司利益 如何理解董监高的忠实义务?
    导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具有忠实义务,违反忠实义务将承担赔偿损失和没收所得两种责任。究竟董监高的忠实义务该如何理解,笔者将通过一个“董事涉嫌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例为您一一道来。案情简介:董事涉嫌谋夺公司商业机会损害公司利益2004年3月11日南昌县某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即与香港新某公司签订了《合同书》,双方约定由香港新某公司在该管理委员会的辖区设立相应规模的企业,作为回报出让给香港新某公司设立的公司700亩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后,香港新某公司于同年5月在南昌县某工业园设立了江西新某公司,该公司的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被追偿 股东何时不再承担有限责任?
    案情简介: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被追偿二被告某兴福利厂、袁某系第三人某顺公司股东。原告某东公司与第三人某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某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定某顺公司给付某东公司货款。同年10月31日,某东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某兴福利厂、袁某未按《公司法》要求对某顺公司进行清算就将公司注销,故原告某东公司起诉要求判令二被告承担北京某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判决结果:认定股东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根据现有证据,某顺公司的清算报告记载与事实不符,应认定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
    股东出借公司资金被除名 公司何时可以将股东除名?
    案情简介:股东出借公司资金被除名被告某泰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其成立之时章程记载,原告辜某认缴出资12万元,设立时实缴出资24000元,应于2012年6月3日分期缴付96000元;第三人赵某认缴出资8万元,设立时实缴出资16000元,应于2012年6月3日分期缴付出资64000元。其后,某泰公司全部收到辜某和赵某首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同年11月赵某以某泰公司的名义向其实际控制的某科公司转账4万元,转账凭证摘要为“其他借款”(赵某否认该笔汇款为抽逃出资,认为是企业间正常的资金拆借)。2014年3月某泰公司要求赵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 股东知情权的限制有哪些?
    案情简介:公司以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原告张某系被告北京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工艺美术品”,公司简介显示该公司是设计、研制、开发、经营景泰蓝工艺品的公司。2011年10月7日,原告张某向被告公司提出查阅工艺品公司会计账簿的申请。被告公司以原告家人成立的公司的经营项目与本公司的的经营项目具有明显的竞争关系、原告查账具有不正当目的为由予以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张某要求查阅被告公司相关会计账簿的诉讼请求原告家人成立的禄某公司的经营项目与被告公司相近似,两公司在
    公司股东会决议被诉无效 非公司股东可以参加清算组吗?
    导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依次提起诉讼。如果公司股东会决议由非公司股东参加清算组,这样的决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非公司股东可以参加清算组吗?笔者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明晰这个问题。案情简介:公司在清算组中加入非公司股东成员被诉无效原告赵某系被告某波有限公司股东。2009年9月20日,某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形成决议,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并同意由张某、王某二人(系被告股东)并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侯某组成清算小组,张某为组长。表决当日,某波有限公司自行解散,开
    股东诉请解散公司 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
    导读:特定的股东享有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权利。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有哪些?如何判断“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特定股东又有哪些?笔者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明晰这个问题。 案情简介:股东诉请解散公司林某与戴某系某莱公司股东,各占50%的股份,戴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林某任公司总经理兼公司监事。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