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元 律师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罪与非罪量刑国家赔偿
丁一元律师文集
团伙下套骗客户买虚假保健品,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导读:团伙下套骗客户买虚假保健品,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什么是诈骗罪?请看以下案例。 案情简介:这是一个由数百人组织且分工严密的团队。自2012年起,头目谢钦锐陆续在广州市天河区成立了科技类、贸易类、管理类、广告类等5家公司,公司内部设置一线销售部、二线销售部、监听组、跟单审单组和财务后勤等部门。谢钦锐先后纠合、聘用得力干将,随后在网络平台等媒体投放广告,推销所谓具有壮阳功效的“英国卫裤”产品,在全国范围内吸引顾客购买,价格才一两百元,很快就吸引了一些客户来购买。待取得客户联系方式等资料后,售后业务员立
毒品犯罪中的立功如何认定?
导读:因司法解释和全国法院毒品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毒品犯罪中的立功与一般犯罪的立功规定稍有不同,那么,毒品犯罪中的立功应该如何认定呢? 案情简介:2009年2月底,被告人胡俊波纠集、指挥同案被告人杨洪、陈静、刘伟、付超、李建华(均已判刑)到缅甸购买毒品走私入境贩卖。同月27日,胡俊波和陈静从四川省成都市乘飞机到达云南省景洪市,杨洪、刘伟、付超、李建华根据胡俊波的安排驾驶川M56799马自达牌轿车、川A33A05现代牌越野车随后来到景洪市,6人先后偷渡至缅甸小勐拉会合。胡俊波联系好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后,指使杨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如何处罚?
导读:近年来,毒品犯罪分子在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的过程中,为掩护犯罪而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案件屡有发生。那么,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如何处罚?请看以下案例。 案情简介:2015年3月16日凌晨,被告人莫进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镇凯迪阳光假日酒店,将1小包氯胺酮贩卖给吸毒人员王某某。二人交易结束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王某某被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其身上查获2.48克氯胺酮。莫进友在逃跑过程中持随身携带的手枪朝公安人员追来的方向射击,后将携带的5.23克甲基苯丙胺、0.79克氯
删雇主网站源代码获刑五年,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案情简介:新华社报道称:2016年4月27日9时许,徐某利用其预先设置在北京某眼镜公司购物网站中的后门文件,对该网站的源代码执行删除操作,造成该网站无法正常运行。经鉴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庭审现场,徐某当庭认罪并向被害单位道歉。经调解,其家属代为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5万元,并已实际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代表公司对徐某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徐某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经审理查明:徐某无视国家法律,恶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
被执行人有钱款可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罪?
案情简介:王仁华与宋秀凤所生之子王志国因意外事故死亡,事故责任方给付王仁华、宋秀凤赔偿金人民币770000.00元,王仁华得款后拒不给付宋秀凤应得的份额,宋秀凤遂提起诉讼,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作出(2012)磐民一初字第1014号民事判决,判决王仁华返还宋秀凤人民币30800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9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仁华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宋秀凤申请强制执行。磐石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王仁华在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2013年6月,王仁华因拒不执行判决
假释考验期内大量贩卖毒品,且系毒品再犯的如何处罚?
导读:当前,毒品犯罪中累犯、再犯的比例较高,部分毒品犯罪分子在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又实施毒品犯罪。那么,假释考验期内大量贩卖毒品,且系毒品再犯的如何处罚? 案情简介:被告人舒余坤,男,汉族,1973年5月14日出生,农民。2000年4月1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11年10月12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4年9月4日。2014年2月22日,被告人舒余坤在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倘甸镇的租住房内,向从贵州省贵阳市来向其购买海洛因的杨平、罗太会(均系同案被告人
与未满14周岁男性发生性关系的是否构成强奸罪?
案情简介: 黄某(女),30岁左右,离异,原系金坛区某中学老师,2013年时担任受害人王某(男,2001年生)所在初一某班班主任。黄某在明知其学生王某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于2014年3月至8月间,在家中、宾馆等地多次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明知被害人王某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其无前科,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
男教师猥亵未成年男学生的如何处理?什么是强制猥亵罪?
导读:多年来,我国刑法一直注重对妇女、儿童性权利的保障,但对14岁以上男性未成年人性权利的保障有所忽略。同时,整个社会对男性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的教育也相对缺乏。男教师猥亵未成年男学生的如何处理?什么是强制猥亵罪?请看以下案例。案情简介:被告人潘某某原系辽宁省沈阳市某学校兼职教师。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潘某某分别将其学生吴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赵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朱某某(被害人,男,时年16岁)带至其家中,以不喝酒就是不尊敬老师为名,强行将3名被害人灌醉后留宿,乘被害
租赁娱乐场所容留多人吸毒的如何处理?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利某某,男,汉族,1974年7月14日出生,农民。2005年11月29日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8月18日刑满释放。2016年1月,被告人利某某、蔡某某等人出资租赁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一KTV的2间包房用于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邬某某等人负责包房的收费、记账等工作。同年2月29日18时许,陈某等数人来到上述包房吸食氯胺酮(俗称“K粉”),次日19时许公安人员到场抓获利某某、蔡某某、邬某某、陈某等十余人,当场缴获氯胺酮0.58克。经现场检测,利某某、蔡某某、陈某等15
什么是虐待被看护人罪?
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孙某某原系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某幼儿园教师。2015年11月至12月间,王某、孙某某因幼儿穿衣慢或不听话等原因,在幼儿园教室内、卫生间等地点,多次恐吓所看护的幼儿,并用针状物等尖锐工具将肖某某等10余名幼儿的头部、面部、四肢、臀部、背部等处刺、扎致伤。法院判决: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孙某某身为幼儿教师,多次采用针刺、恐吓等手段虐待被看护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