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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华 律师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张林华律师文集
    签订买卖合同,对方延迟交货怎么办?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一方延迟交货,给对方造成损失,那么我们要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延迟交货,造成对方损失甲公司、乙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SC-004-2014-碳四综合利用-ZJGL《合同协议书》,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4台塔器设备,合同金额为1671830元;乙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前分批交付塔设备,同日,甲公司、乙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SC-06-2014-海丰碳四-ZJGL《合同协议书》,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29台容器设备,合同金额为18
    患者认为医院有过错而可以拒不支付费用吗?
    患者认为医院有过错拒不支付医疗费怎么办?法邦网专业合同法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合同咨询,找专业律师就上法邦网。导读:当我们有病需要住院时,就与医院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是经常会出现患者和医院因为医疗费产生矛盾,此时该如何解决双方的矛盾呢?我们将用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患者认为医院有过错,拒不缴纳医疗费2017年6月11日,刘某因“上腹部胀痛20小时”入金华市某医院治疗,于6月12日进行全麻下肝癌切除术,6月24日出院。2017年7月6日,刘某因肝癌破裂出血,再次来金华市某医院进行肝癌介入栓塞化疗,后一直
    平台收取管理费后承租人拒绝缴纳租金怎么办?
    导读:现实生活中租赁双方常常会因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二发生法律纠纷,为什么租车人在发现平台收取管理费后就停止缴纳租金了呢?双方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被告租车被平台收取管理费后拖欠租金2015年,第三人印制《赢时通租车司机创业计划》的宣传单,宣传单上有“选择赢时通租车提供车辆的理由:合法牌照、不收份子钱、超低首付、获得产权、资源共享”、“您的创业计划:方案1、以租代购车,车型有凯美瑞…等车型。预交首付2万或以上,月供2或3年,即可过户(不过户车牌)。方案2、长租
    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反悔
    导读: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在买卖房屋时都会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但是什么情况下会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失效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弟弟借长兄之名购房后不同意其兄售房2017年3月11日,李某(乙方)与杨某(甲方)、某房屋中介有限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由朱某代杨某签字确认。该合同约定:经买卖双方同意,共同委托某中介公司作为交易居间人,买受人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10205元,买卖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10205元。同日,
    借出的钱没了音信怎么办?
    导读: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借钱的情况,但是如果借出钱后,对方不还怎么办?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借款后催要未果王某通过案外人孙某、李某担保于2017年2月22日拟向杜某借款19000元并向杜某出具借据1份,该借据载明:“借条今借到杜某现金壹万玖仟元整(19000)借款人王某担保人孙某、李某,2017.2.22如到期不还款或不支付利息每天每万违约金自愿付5000元整(伍仟元整)王艳喜、孙某、李某”。杜某于2017年2月22日通过其弟弟杜云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75向王某的中国农
    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后,卖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买卖房屋签订合同,经常会有房屋因为房价上涨等原因拒绝出卖,这时买房人应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们将用案例为您分析。案例简介: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后,卖方不履行合同坐落于天津市××北××室住房系被告承租的企业产住房房屋。2016年7月25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该房屋出售给原告;该房屋计租面积39.88平方米;房屋价款101万元;2016年7月25日原告将定金4万元支付给被告;原、被告于2016年8月1日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向被告支付了4万元定金。2016年9月13日被
    租房异味严重无法经营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导语:房屋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对于房屋租赁予以特别的法律调整,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定人民生活。在租赁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危机承租人安全或健康问题时,法律是怎样维护承租人的利益的呢?请看本文关于吕先生的案例。案件回顾:租房异味严重无法经营 出租人声称单方解除合同属违约吕龙于2015年11月4日和黄家公司签订了《铺位租赁合同》,用于美容美发经营场所。后吕龙按照约定支付了一年的租金押金以及电表、IC卡押金。2016年5月3日,吕龙租赁的场地出现严重移位,并且房顶污水管开始漏水,经报修后,漏水管问题得到解决
    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 但也要注意行使期限
    案例回顾:房屋发生转让承租人被扫地出门2011年6月12日,张涛与鲁浩贸易公司签订了为期七年房屋租赁合同,但2016年10月26日张涛接到贸易公司的通知,称:因资产调整,张涛所租房屋产权变更为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租赁关系按合同规定终止。2016年12月1日,二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据悉,泰安鲁浩贸易公司是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张涛于2017年3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两公司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并准许原告按两被告所确立的房屋买卖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诉上法庭后,被告则辩称,两公司之间系内部资产调整而不是买
    网购抢购宣传页面与实物价格不同 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未按广告宣传享优惠 忿忿不平告上法庭北京的李先生在米粉节当天进入小米公司官网,看到某款手机米粉节特价1799元的宣传广告后,迅速点击链接进入实物购买页面。但下单时,李先生却发现其仍是原价1999元。李先生没多想就点击了付款。下单后,李先生越想越不服气,觉得自己并没有按广告宣传的那样享受优惠,于是以小米公司涉嫌欺诈为由,将小米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一审法院:商业广告不属于合同内容商家不存在欺诈一审法院审理中认为:1.小米公司在其网上发布的广告只是描述了商品的名称及价格,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
    “挂靠”施工合同纠纷,施工方有权追讨剩余工程款
    一、案例简介:“挂靠”施工合同纠纷2013年5月初,原告张先生以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的名义与被告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张先生与建设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用关系。合同签订以后,原告张先生实际履行了合同,出资并立即组织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的原因,被告同意建设公司提出的延长工期的申请。2014年11月中旬,张先生作为施工单位的代表与被告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其间,被告分4次通过银行转账已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之后原告多次以建设公司的名义要求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