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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茹 律师

黑龙江仲法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朱艳茹律师文集
    彩礼的性质是什么 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导读:在男女结婚的时候经常听说彩礼和嫁妆,其中彩礼是男方给付给女方的,而嫁妆则是女方从娘家带到男方家的财产。那么,彩礼的性质是什么呢,要求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法邦网为您解答。案例简介: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2014年12月26日,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认识,2015年10月开始同居生活,于2016年2月4日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当天,原告支付被告82000元作为聘金,按照习俗通过媒人送至被告家,由被告父母收取了聘金82000元。订婚后,两人交往不顺,双方无法建立感情,于2016年6月结束了
    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吗 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案例简介:原告协议离婚后对财产约定反悔2016年8月12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书约定将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被告所有,债务由原告承担,并且每月还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协议签订时原告并没有认真考虑自己的生活及偿付能力,草率签字,导致自己生活困难,而且所有的财产都是由双方共同创造所得,《离婚协议书》将所有的财产都约定归被告所有,对原告明显显失公平,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下列原、被告双方的共同财产重新分割,遂成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查查明,
    夫妻一方对外向第三人借款借款 怎样认定夫妻个人债务?
    案例简介:一方对外借款夫妻双方成共同被告原告与被告庄某系朋友关系,在2013年6月3日,被告庄某称自己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50万元,约定月利率2分计算,并亲笔写了借据。50万元汇给被告庄某农行的账户。被告娄某系被告庄某的妻子,该笔借款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理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故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庄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13年6月3日起算至法院确定履行完毕之日止;2.被告娄某对该笔借款及利息负共同偿还责任。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审理查明事
    婚姻存续期间持股比例不同 离婚后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吗?
    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时必然涉及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也在离婚时一并作出处理。对于离婚时尚未分割的公司股权在离婚后请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双方持股比例不同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吗?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法邦网为您解析。案例简介:原告离婚后请求尚未分割的公司股权原、被告于2002年12月15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08年3月31日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其中原告持股20%,被告持股80%。2012年8月27日,原、被告因感情破裂,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同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对于子女抚养及部分夫妻财产进行了处
    男子胁迫女子与其结婚 女子起诉撤销婚姻的依据是什么?
    导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但是在社会生活中,被胁迫缔结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那么被胁迫一方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法邦网为您解析。案例简介:被告被胁迫结婚现起诉撤销婚姻原、被告于2015年3月通过网络认识,在双方相识不久、缺乏了解的情况下,被告就提出结婚。原告表示要多了解一段时间,被告竟以自杀及杀死原告及原告全家相要挟,无奈原告在被告胁迫的情况下同被告于2015年12月15日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双方至今未举行结婚仪
    婚前男子给女子买房 男子请求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案例简介:原告起诉被告返还购房款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后双方确立为恋爱关系。双方因考虑结婚组成家庭,决定于2009年10月29日以被告的名义购买俊贤雅居804室房屋一套,原告于2009年12月4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62×××67的账户向该房产开发商盈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账137580元,此外,原告还支付现金20000元,共计人民币157580元。后两人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该房产现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上述款项,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为维护合法权益,现原告向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协议内容应该有哪些
    案例简介: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离婚协议原告与被告系经人介绍相识,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矛盾不断,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2010年5月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坐落于山鑫花园14幢3单元503室住房产权归被告所有,由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300000元,分五年给付,在每月的1日付5000元,直到付清为止。被告只支付了二个月后,开始拒不支付,原告经多次催讨毫无结果。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补偿款290000元。法院判决:被告按照离婚协议给付原告补偿款经查明,原、被告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 一方不出庭法院如何判决离婚?
    案例简介:原告请求判决涉外婚姻离婚2011年2月,原告在越南打工,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被告为越南公民。双方于2011年3月在湖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证。原告为与被告结婚前后共花费人民币达6万余元。婚后,因双方言语难以沟通和性格不合等诸多原因,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1年7月16日,被告卷走原告许多钱物,不辞而别。原告于2011年7月18日到大悟县公安局报案,至今已有三年了,被告全无音讯,被告纯属骗婚。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法院判决:缺席判决原被告涉外婚姻离婚经审查查明,原、被告属涉外婚姻关系
    什么是无效婚姻 其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简介:原告诉请法院判决离婚分割财产原告与被告是亲戚关系,二人隐瞒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比较稳定。从2013年春节过后,被告经常无缘无故不回家中,偶尔回家一次还经常挑剔原告,找事打骂原告。2013年8月,被告对原告实施暴力,原告拨打110,派出所干警把原告救了出来。原告至今不能够回家生活。原告和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希望,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依法分割财产。法院判决:判决原告与被告的婚姻无效原告的父亲与被告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原告和被告系亲表姐弟关系。原、被告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二人登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简介:离婚后尚有共同财产未分割向法院起诉原告与被告于1998年10月14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4年9月9日,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归属及其它问题作出具体约定,并订立书面协议。并且,双方称所有共同财产已全部分清。2007年7月,双方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双方认可财产等问题自行协调解决。离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曾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瞒着原告私自购买过一处房产,并于同年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同时,原告还发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与其他女子生育一女。被告对婚姻的破裂有重大过错,依法应少分夫妻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