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报税 罗翔律师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实行全球征税制度。美国公民(美国护照持有者)与美国居民(美国绿卡持有者)的全球收入都必须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即美国公民及居民均为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居民。该税种的征收方式实行个人预缴制与个人申报制。美国税务居民应在每自然年度的4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及第二自然年度的1月15日前预估并缴纳当年的个人所得税。若在以上期限前少缴或不缴纳预估个人所得税,将面临联邦税务局高额的罚款、影响个人信用等级、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纳税居民还应在第二自然年度的4月15日前向联邦税务局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即表格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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