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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生产日期喷码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吗

李建朋律师动态 李建朋律师 2020-04-14 02:58:31  454

李建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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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生产者将啤酒生产日期喷码修改,使得本来是合格产品的啤酒,生日推迟几个月,冒充新出厂啤酒(当然原酒距离保质期还有一段时间),生产者此行为构成何罪?原因何在??本市公安将生产者抓起来了,目前的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石家庄律师分析

1、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2、更改了生产日期,不意味着就是伪劣产品,到期日前没有销售出去,就是伪劣产品了。不过这个案子够查,因为随时出货,最终的量,不好认定

本文由石家庄刑事律师整理发布,原文地址:http://www.hebeilawyer.com/a/xingshibianhu/shijiazhuangxingshilvshi/1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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