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兵律师动态 王惠兵律师 2025-12-24 23:40:16 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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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被强暴可算工伤 | |
(2005-12-22 08:20: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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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报记者谈欣
【金陵晚报报道】12月19日下午6点,应该是阿梅(化名)下班到家的时间。带着孩子,丈夫阿强(化名)在家苦等了三个多小时,还没见她回来,坐不住了。尽管电话中,阿梅说是加班,但紧张的阿强隐约预感到了一些不妙,于是冲去了老婆公司。老婆不在单位,警察把她送了回来。“今天下午,上班时间被歹徒强奸了!”面对这样一个事实,阿强第一想到的是,怎么安慰老婆。
32岁的阿梅和丈夫同来自安徽,在南京这家物业公司做保洁工作刚满3个月。当天下午2点多钟,她和往常一样打扫小区的楼梯间。突然,一名中等身高、民工模样的壮汉一把捂住了她的嘴,用刀抵着、连拖带拽,将她拉到地下室。因为事发小区地处河西新城,还没有几家住户,阿梅无处得援,惨遭蹂躏。事后,头破血流、身体瘀青的阿梅跌跌撞撞地跑回了物业公司报警。过后,单位将阿梅送到医院。
由于线索有限,目前本案还在侦破过程中。受打击的阿梅无法面对事发地,已经几天没去单位。丈夫阿强看着爱人,茶不思饭不想,睡觉都直打抖,心痛不已。尽管歹徒还没落网,但阿强认为老婆所在的物业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区很多住户正在装修,装修人员复杂。该小区进出人员都要登记,但如果有熟人带就不要登记,管理有漏洞。更加重要的是,老婆是在工作期间被侮辱的,尽管还在试用期,单位也应该有个说法。 ■律师观点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王惠兵律师受害者作为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到意外伤害,根据有关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受害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及工伤认定,然后提交法院起诉。当然,建议受害者最好与单位协商解决此事。
另外,一旦犯罪嫌疑人落网,在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同时,受害者也可以附带提出民事人身伤害赔偿。不过建议单独起诉罪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附带民事赔偿,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而单独起诉人身伤害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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