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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投资者索赔二审胜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起诉

厉健律师动态 厉健律师 2026-04-01 01:21:53  497

厉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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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投资者诉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天,原股票简称 :*ST上普、*ST沪普B,原证券代码:600680/900930)示范案件二审(终审)判决结果告知书。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上海普天案二审示范判决生效,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8年3月20日,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73.68%。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证监会处罚后,各地陆续有投资者起诉上海普天索赔,目前案件正在上海金融法院陆续审理中。

     今年4月20日,上海普天发布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对许亚鑫等7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选定为示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构成证券侵权,法院采纳上海交大中国金融研究院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书》,公司应向4位投资者支付赔偿款82006.25元,法院准许另3位投资者撤诉。一审判决后,上海普天提起上诉。6月11日,上海高院作出(2020)沪民终29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7年1月18日间买入*ST上普或*ST沪普B股票(600680/900930),并在2017年1月19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付。”厉健律师指出,虽然上海普天已于2019年5月24日退市,但这并不影响后续投资者起诉索赔。索赔咨询:13806513406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资料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底)、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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