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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第一死刑犯杨彦明被执行死刑

李刚律师动态 李刚律师 2025-12-26 02:42:39  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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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中国证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其人生的列车于2009年12月8日上午到达终点。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在今天上午对杨彦明执行了死刑,6500万元赃款下落不明《北京晚报》。另据《新京报》报道:杨彦明在死刑执行文书上签字画押时还咧开嘴笑。在被两名法警带出法庭时,他突然转身对检察官说:“这几年辛苦你们了,没少给你们添麻烦。” 被带到刑场,杨彦明仍面带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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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案发之前曾自割十多刀未死,又打开煤气试图中毒死亡,结果造成煤气爆炸,他只被烧伤。

  一中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6536余万元予以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杨彦明多次指使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共计376万元交给杨彦明,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拒不交代该款去向,致使上述国有财产遭受损失。

  此外,2000年8月至12月间,杨彦明以虎坊桥营业部需变更经营场所另租场地为由,将营业部的资金2480万元转至其个人控制的北京佳杰堂物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该公司购买商业用房,并出租给营业部使用。至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未归还。案发后,该房产已被冻结扣押。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杨彦明贪污公款数额巨大,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罪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因此判处杨彦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经过北京一中院和北京高院两次审理,虽然杨彦明一直拒不交代其贪污、挪用公款的下落,但其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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