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张宏图律师

1

张宏图 律师

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遗产继承劳动纠纷

已帮助:40关注数:0 +关注
热门文章
律师咨询(40条) 律师评价(0条)
  江西 | 赣州市
先育后婚,领独生子女证要不要罚款 要发多少 有没有这个政策?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先育后婚,领独生子女证不要罚款 ,法律依据是《计划策生育法》
  北京 | 西城区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仲裁期日】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问题1:这条法规中所说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包括问题持续的时间吗?比如我的单位扣我工资,每个月都扣,扣了半年了,现在还在继续扣,这样我去申请仲裁,错过这个60天的时限了吗?问题2:我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我向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的结果65天后才出来,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申请仲裁,这样错过仲裁时限了吗?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你在一年内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天津 | 和平区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劳动争议案向您咨询。原告:刘永。被告:W公司。原告为被告公司职工。06年W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08年12月2日经法院调解结案,达成《调解书》(已生效): 一、W公司一次性给付刘永×元。 二、W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刘永补缴06年10月至07年12月的社会保险,刘永缴纳应承担部分(以上款项缴至社保中心,并按规定支付利息)。 三、双方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缴齐社会保险后,由W公司负责办理刘永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出具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由刘永协助办理。 《调解书》第一项已履行,但W公司恶意拖延,拒绝履行第二、三项,不给补缴社会保险,档案被扣押2年,不给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造成刘永无法再就业,工资、五险一金、副食补贴蒙受损失,生活陷入困境,再就业权利被剥夺,合法的就业权益遭受侵犯。我想问:1、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能否一并要求W公司赔偿我2年来的工资、五险一金和副食补贴损失?按照天津市上一年度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为计算依据。 2、如果法院只强制执行了《调解书》二、三项,而未考虑赔偿工资和五险一金、副食补贴损失,关于赔偿损失一案属于劳动争议案吗?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此案?此案是否超过了仲裁时效?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是否一裁终局? 3、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W公司赔偿工资、五险一金和副食补贴损失,是按劳动争议案还是普通民事案起诉?如果按劳动争议案,是否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4、要求W公司赔偿工资、五险一金和副食补贴损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适用法律的名称及文号是什么? 5、本案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 请您在百忙当中解答以上法律问题,并给我指出一条快捷的途径,要求W公司赔偿工资、五险一金、副食补贴损失。请回复电子邮件至james08@189.cn谢谢! 此致 敬礼 刘永 2010-10-31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1、强制执行是不能要求W公司赔偿你2年来的工资、五险一金和副食补贴损失,因为你们的调解书生效,执行的是调解书年的项目。 2、关于赔偿损失一案属于劳动争议案,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会受理此案的,此案是否超过了仲裁时效?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是否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3、4、按劳动争议案,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5、因为你们达成的协议对方还未履行,你是可以胜诉的。
  吉林 | 延吉市
我所在的单位是外企,签的合同期是3年,但我现在已经签了第二次又工作了1年,也就是我总共在单位工作了4年,合同还有1年多未到期。问,经济补偿金该怎么支付我?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如果你辞职或者合同到期的话,是没有补偿金 的,只在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方才有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单位不给予补偿,只有在单位存在过错的话,单位才承担补偿责任]
  天津 | 北辰区
我是协议离婚的,在不久前得知我前夫是因为有外遇才和我离的婚,而且在离婚不到半年时间里再婚、生子,有人说,得到他离婚前同居的证据最主要,这样就可以起诉赔偿,可是离婚前我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所以我一点这方面的证据都没有,难道我就只能这样有冤无处诉了吗?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的处理不服的仍可以起诉,因为你前夫的过错,你可以多分财产,其过错并不只限于同居,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川 | 成都市
本人在2010年4月11日,以首付二成房款,在保利公园198售楼部签定了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办理了银行贷款手续,手续齐全。在银行办理贷款的同时,成都市出台了首套房必须付三成首付的政策,故而银行未能及时贷款。在接到补交一成房款的通知之后,我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工作性质(我是做建筑设计的,一般我们的工资提成都要在年底才能拿到手),在短时间内再拿出6万元非常困难,于是提出退房请求。保利的销售人员始终不同意退房,并说让我去凑钱,交款时间可以向后延一下。我一方面想办法凑钱,一方面明确告诉对方的销售人员,我的实际情况,要到年底才能凑齐另一成首付款。 在10月20日,对方的销售人员电话告诉我,现在必须交齐首付款,并支付每天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共计两万一千多元。这段时间里,双方电话沟通了几次,他们让我尽快去补齐余款,并说有可能会收取违约金,但未说明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几次明确说明我的情况,并提出退房要求,对方均不同意。而且还有一个情况,对方一直未给我合同,当时签定合同的时候,对方称合同未签完,还不能给我合同。 在因国家政策变动的情况下,对方将所有责任全部由我承担,这显然非常不公平。虽然合同中有渝期付款的处理条款,但这是因为国家政策变动而引起的,我本身是没有任何过错,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未能及时付款。跟据合同条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情况,应全部或部分免责。何况对方连合同都没有给我,在出现问题我,我也并不清楚合同条款。我咨询过房管局,在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有责任给我提供合同,因此,这些都应该是对方的责任。 现在的情况是,我去要合同,对方就直接单方面结束合同。将我的房源另售,并且按合同中某个条款,收我总房款的20%做为违约金,在这样的霸王条件下,我连合同都不能拿走。要么就必须付两万多的所谓违约金,才能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必须在这一两天之内去付款,否则也不继续履行合同。 恳请能够得到帮助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谢谢!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国家政策的变动,属于不可抗力,符合解除合同 的规定,你可以求解除合同并不承担合同责任。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fa155375   内蒙古 | 呼和浩特
你好 我的公公使用我的身份证向银行借拉贷款 说是给我们做生意 但是这笔贷款我们并没有看到这笔钱 如果没有还上这个贷款 那我该怎么证明这个贷款不是我本人借用的那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贷款是发放给你公公的 ,银行有凭证,据此可以主张你不是借款人。
fa138805   北京 | 朝阳区
理由是这死者在生前是以做生意为理由,开始我们大家不知道是有给这么多人借这么多的钱,原本我们大部分人都是不认识的就是到他自杀后大家去现场才大吃一惊有这么多人借他钱, 他的作为是这样钱借给他我们需要时只要提前一两天对他说他是很准时的连利息给我们,所以大家是比较相信他,平时他需要钱我们给给都是通过他提供的银行账号转然后他就写欠条,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人是怎么会在这不久的一天早上大概8点左右来跳楼自杀,死后我们有去为问他们家属还有谈这死者欠我们这么多人的钱他们家属有说等他们丧事办完在来和我们处理这事情,结果我们等他们事情办完啦他们就变卦说不,说死者做的事情他们什么也不知道,可我们的死者的住处也发现他亲手写的一本准确账本,他账本正常天天账本是有进也有出唯独是在死前3-4天的账本的钱全部都是给他们自己,和他做生意的人全部没有,都是他的自己人和亲戚其中有他儿子有多少钱,他妹夫多少钱,妹妹多少钱总地来说谁多少是写清清楚楚和他有关的人有十几个,最可恶的是他的妹夫妹妹利用他是银行的职权和他儿子在死者的第2天把资金大量转移通过网银多次转后提现金在转其他人定期存款,这样家属有 罪。。。。。。?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他的继承人在其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现在你可以提起财产保全,以避免胜诉后无法执行。
fa138637   安徽 | 合肥市
现在是,运输公司向第三方缴纳违约金10万,因为他们双方也有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在赔偿10万元后,有权向司机追偿这10万吗

张宏图律师 专家律师

云南-昭通市

赔偿10万元是运输公司基于与第三的约定,这10万元是不能向你追偿的,最高院的人损解答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